查看原文
其他

女辅警一审辩护律师:这只是一个正常的案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1-04-01


94年出生的辅警许某,五年间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进而索要了300多万的情人费等,被江苏灌南法院一审重判有期徒刑十三年,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外加处于罚金五百万元,引爆了大江南北。


事件从曝光至今已经过去数日了,除了当地通报的涉事七名公职人员已经被依规处理,一审法院通报该案件撤回裁判文书网上的一审判决是因为该案件尚在二审阶段之外,关于案件的有关案情,几乎再无其他。



昨天,“九派新闻”发布了一篇《女辅警敲诈案一审律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新闻报道,其中提到,许某的一审辩护律师李松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网上的一些评论,李松平称,自己只是做了辩护律师该做的事情,并不想回应,“只是一个正常的案件,这有什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他说,“我不负责二审,一审之后就没有和对方联系过。”



根据网上公开的灌南县法院许某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对于检察院的有罪指控,“被告人许某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认为其是自首。其辩护人发表了被告人许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一审法院对于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对被告人许艳及其辩护人发表的被告人许艳具有自首情节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该辩解和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但被告人许艳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本院予以采纳。”



辅警敲诈勒索案引发热议后,不少法律人士对案件的法律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都提出了多方面的不同意见,甚至有众多的律师表示,该案件从已知的案件事实看,应该定性无罪,起码不应该被如此重判。更有众多的律师公开表示,愿意无偿代理此案的二审辩护,甚至已经列出了二审辩护意见。


当然,也有法律人士对一审辩护律师的表现,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昨天,本号刊文《女辅警敲诈案,一步步办出来的司法结果为何会引发网民沸腾?》,其中提出,一审结果如此的不被社会人士乃至法律专业人士一致的不认可,反思的不光应是公检法办案机关,难道作为辩护律师,不应该反思吗?


公开资料显示:李松平,江苏法哲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从事律师执业至今,曾先后获取司法部、司法部律师公证管理司、法律援助工作司、市、县等司法部门颁发的“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优秀律师”、“先进个人”称号。


在一登记居住地为连云港的“健康人生李松平律师的博客”微博里,博主的“个人简介”里写到,“谨记住的话:先做人,后做律师!法律需要公平、公正,比法律更需要公平、公正的是法律人的良心!”更有一篇博文《把职业做成一种信仰》。不知道这个博客是不是就是许某的一审辩护律师所有,内容也就不转发了。


对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作用,面对强大的侦查、起诉的一致指控,乃至审判机关闪烁其词的有罪论调,辩护律师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历来在律师界存在争议。是该闹着有时冒着执业风险据理力争,还是仅限于发表完观点点到为止,还是一味配合甚至劝说被告人服从办案机关,体现的是不同律师的职业选择和价值追求。


某制贩毒品案件开庭,法庭辩论,数位辩护人分别发表辩护意见。一位律师在结束发言时,提高音量,说:“制毒贩毒,毒害深重,千夫所指,遗害无穷。辩护人支持公诉……”律师同仁面面相觑,公诉人眼里充满诧异,法庭空气异常尴尬。

某上诉案件中,一辩护律师的代理词是,一审判决书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希望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律师,不光是需要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养,更要在案件代理中,需要勇气和担当。道理可能谁都明白,但现实中,做到真的很难。

从记者的访谈看,许某的一审辩护律师,并没有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提出什么看法。据此可以推断,一审判决书,也不应该是其推介推广开来的。

辅警许某敲诈案案件引发海啸般的热议后,众多的法律人对案件二审辩护代理跃跃欲试,问题是,如果你是这个案件的一审辩护律师,会选择如何的立场,会如何辩护呢?

      往期文章:女辅警敲诈案,一步步办出来的司法结果为何会引发网民沸腾?


       往期文章:帮朋友照看孩子是委托监护,孩子受到伤害应按过错承担责任


       往期文章:律师向法官行贿被罚停业六个月,这处罚力度能否刹住司法勾兑之风?


       往期文章:吃个饭,隐私全没了?扫码点餐原来有这么多猫腻……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